報上的征婚廣告要確有其人,不得胡編亂造;“紅娘”要真名實姓,不能起化名;婚介所一天之內不得為征婚者安排兩個以上的約見對象,除非當事人主動提出這樣的要求……昨天,記者從市民政局相關部門獲悉,《上海市婚姻介紹行業服務規范(草案)》(以下簡稱《規范》)已基本通過,并將于明年開始試行,該《規范》將給混亂的婚介市場戴上一個緊箍,讓婚介所按章辦事,否則就將按規處罰。
【看廣告】征婚廣告要確有其人
翻開報刊的中縫,經常可以看到這種極度優秀征婚者的信息:“年薪20萬,喪偶,公司老總”。打電話過去,婚介所工作人員不
是推說此人太忙,就是說該人選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對于這樣的現象,上海市婚介管理協會秘書長江明德表示,根據新的《規范》,今后征婚廣告不得隨便虛擬個人信息。
《規范》對廣告的要求:婚介機構必須以營業執照上的登記名稱刊登廣告,執行廣告實名制,必須刊登真實的電話和地址。刊登媒體廣告的會員編號必須與婚介機構的會員資料中的外部材料編號一致;為征婚當事人刊登廣告必須寫明出生年、婚姻狀況、身高、學歷、職業、覓偶要求,該信息也必須與其填寫的機構的內部資料相符合。機構刊登廣告用語要規范,但不得極其夸張,機構不得以交友、覓友形式刊登廣告等。
【找紅娘】誠信檔案鎖住信譽度
以前,有些人沒有取得上崗證書就當起了紅娘。有的紅娘做了不符職業道德的事后,換個婚介所換個名字,照樣重操舊業。“紅娘必須實名制,他們將有屬于自己的誠信檔案,所有人員的信息要上網。離開原來的企業后,上崗證書要上交到協會,到新公司后重新辦上崗證書。有劣跡的紅娘,污點將記錄在誠信檔案里,無法自如地跳槽。”江明德說。
《規范》對紅娘的執業要求:婚介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和考核合格,持有上海市婚姻介紹機構管理協會頒發的《上海市婚姻介紹機構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和《婚介執業證》才能上崗;婚介從業人員在婚介機構服務時,機構必須與婚介從業人員簽訂用工合同;合同期內從業人員要跳槽的話,雙方必須先解除勞動合同,原機構的負責人需到協會備案。合同期滿后,若要到新機構繼續從業,必須持原證到協會進行換證;婚介從業人員必須用真實姓名持證上崗、不得使用虛構虛假名等。
【見對象】限制相親頻率防婚托
很多征婚者對“婚托”十分感冒。以前,婚介所隨隨便便找個對象,安排約見服務,每見一次,他們就征收雙方的服務費。《規范》要求婚介所必須將雙方條件如實說明,如學歷、工作性質、家庭背景等,一旦征婚者發現婚介所有重大不實描述,就有權拒付服務費。婚介所一天內不得為會員安排超過兩個約見。江明德解釋說,這道緊箍咒只對婚介所有效,為了提高相親的質量,建議征婚者一天內不要安排超過兩個以上的約會。
《規范》對約見配對的要求:婚介所的接待人員應在一周內安排新入會會員首次約見配對;對于安排的約見對象應事先聯系征婚者征得其同意,并在掌握雙方基本情況、各自特長的前提下事實求是予以推薦;約見完畢,應由雙方共同簽名認可,收取約見服務費后出具收據;每次約見結束后,服務要有記錄;一天不得為會員安排超過兩個約見(遇特殊情況經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例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