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大不在崗人員竟然被“代簽”轉出“工資”141萬元、工傷保險基金工傷康復費支出1.02億元的使用上限僅用了區區8千元、社保局兩分局截留應上繳的房屋租金及管理費收入262萬元……這些都是今年深圳市審計局的《審計報告》中一一披露的。
昨日,關于2006年深圳市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被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記者獲悉,發現的問題已經由有關部門開展責任調查和追究工作。其中,深圳電大原任校長被責成書面檢查,社保局的兩名財務科科長被立案調查并給予行政處分,8家醫療機構被選定為首批定點工傷醫療康復醫院。
人員不在崗照“領”工資
審計發現,深圳廣播電視大學1995年至2007年將2至4名在編不在崗人員工資編入預算,由他人代簽轉出141萬元并在往來科目中支出,與相關規定不符。
記者從整改報告中獲悉,深圳廣播電視大學已于2007年9月12日向深圳市財政局歸還財政資金141萬元,其中預算內資金111萬元,預算外資金30萬元。從2007年起,該單位不再將在編不在崗人員工資編入預算。深圳市監察局責成負有主管責任的原任校長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并責成深圳廣播電視大學對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截留應上繳款財務科長被查
審計發現,深圳市社保中心下屬寶安、龍崗管理處2004年至2006年截留應上繳的房屋租金及管理費收入262萬元。
對此,社保中心已上繳財政76萬元,其余的186萬元已用于業務大廳的支出。對于龍崗、寶安兩管理處存在的問題,深圳市監察局深入調查并進行了責任追究,責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深圳市社保局寶安、龍崗分局的兩位原任局長作出書面檢查,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兩分局的兩位財務科科長立案調查,分別給予行政處分。
新選定8家工傷康復醫院
審計還發現,由于深圳市目前缺乏工傷康復專門機構,工傷康復工作基礎薄弱,工傷保險基金工傷康復費支出嚴重不足。
審計結果顯示,2005年、2006年工傷保險基金的收入分別為6.62億元和7.64億元,兩年的工傷康復費按規定支出上限分別為7434萬元和1.02億元,兩年的工傷認定數分別為6.82萬宗、6.21萬宗,但工傷康復費實際支出只有2.23萬元和0.8萬元,遠低于按規定可以使用的限額。
對此,深圳市社保局初步選定8家有條件開展醫療康復和職業康復的醫療機構作為首批定點工傷醫療康復醫院,并繼續加強與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和各工傷康復約定醫療單位的合作。(記者 王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