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廣告稱“首席”違反法律 被工商罰10萬
時間:2007-11-20 09:58 來源:中新網
因在廣告牌中使用了“首席”字眼,一家房地產公司近日被處以10萬元罰款。
昨日,順義工商分局介紹,該公司今年8月花費5萬元,在燕京橋西北角五里倉家具城樓頂設立了一塊廣告牌,內容為“城市首席綠色建筑 花園現房賞鑒”。
工商執法人員指出,“首席”二字屬于最高級用語,而按照我國廣告法的規定,廣告中不能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目前順義工商已責令該房地產公司停止發布帶有“首席”內容的廣告,公開更正并處以罰款10萬元。(廖愛玲 李艷)
編輯: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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