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公安廳獲悉,從下月開始,買自行車將進行實名登記。
根據國家的規定,從下月開始,市民在購買自行車時須在商家進行實名登記后,方可獲準購買并獲得保修證明。登記有個人資料的購買憑證分三聯,一聯由商家保管存根,一聯交由公安機關備案,一聯由消費者保留作為消費憑證。
但由于該規定只是要求個人在商家進行登記,有業內人士對此擔憂,自行車實名制更多依靠的是購銷兩者的自覺遵守,最終只會流于形式。
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家規定,要求自行車統一編碼只是針對12月1日后出廠的新車,對于之前出廠尚在市場銷售的自行車并無強制規定,因此屆時市民仍可能買到沒有編碼的自行車。目前全省尚無統一登記部門,市民可自愿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或居委會登記,登記后一旦丟失,可憑登記材料方便找回。 (記者 黃瓊 實習生 孫琳琳 通訊員 謝聯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