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的北京考生將在今年高考受照顧,這不知是因為北京考生的素質高,還是因為北京的優惠政策多,抑或北京考生家長的“能量”大。
加分政策本意是追求一種更高層次的公平,即高考成績未必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綜合素質或特長,因此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彌補?墒,如此良好的初衷卻忽視了一個尷尬現實,那就是金錢與權力的肆意而為、人情關系泛濫、規則意識缺失、“拼×”之風盛行。于是,高考加分中的弄虛作假層出不窮,甚至成了腐敗滋生的溫床——這是高考加分的第一宗罪。
高考加分名義上是為了糾正應試教育之偏,以推動素質教育,可是,當素質教育的目標只是為了獲得加分,它就會異化為另一種應試教育。比如奧數,本應是一部分學生的興趣和特長,但當它與高考加分聯系在一起,就變成了比數學難得多的一門功課,“對學生摧殘之烈遠甚于黃、賭、毒”——這是高考加分的第二宗罪。
高考加分的第三宗罪,是對農村考生尤其是貧困地區考生構成歧視。現在重點大學里農家子弟所占比例為何越來越?城里學生有條件學習各種特長,于是他們更容易獲得加分。而農村師資力量薄弱,農村孩子的特長(如種地養豬)又不能獲得加分。這樣,農村學生在高考中自然拼不過城里學生,城鄉教育鴻溝越拉越大。
近年來,取消高考加分的呼聲不斷,可在有關部門看來,高考加分仍然是必要的,只需規范便可。問題是你如何規范,怎能規范得好?上述“三宗罪”所反映的問題,哪一個是你能夠解決的?既然高考加分弊大于利,何不干脆取消之?(浦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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