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閉幕的廣東省十一屆政協一次會議上,民進廣東省委提交大會提案指出:截至2012年,50所省直公辦高校貸款98.69億元,每年需向銀行支付利息7億元。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下發的《關于減輕地方高校債務負擔 化解高校債務風險的意見》,高校是化債工作的責任主體。那么高校有能力還債嗎?如果還不了,又該誰來替高校還債?
擴招惹的禍,還是投入不太足
貸款3億元興建新校區,后來銀行收緊不再貸款,建設資金還差兩三億,建了一半的新校區不得已停工一年多,每年還要還銀行2000多萬,學校叫苦不迭。發生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身上的尷尬,實際上是目前廣東很多省屬高校面臨的困境。2008年以來,由于擴招和評估的需要,廣東省部分高校新增了貸款,截至2011年6月,很多省屬高校都各有3億到5億元不等的欠債。
高校為何普遍欠債?有觀點認為,都是擴招惹的禍。提案撰寫人之一、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教授陳漸表示,學校都有省里下達的擴招指標。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從1999年的22萬多人,增加到2011年底的152.7萬人。
每增加一個學生,就必須增加床位、實驗室場地、座位和相應的配套實驗儀器設備等。如果人數增加到一定規模,則必須新建大樓、食堂、道路、運動場等基礎建設的教學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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