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31日消息 臺當局“營建署”30日公布第一季度島內房價“貸款負擔率”。其中,臺北市貸款負擔率仍高達61.87%,也就是想買房,仍得拿出年收入近6成2付房貸。針對“營建署”的“臺北負擔率在亞洲主要城市只排第4”的說法,學者批評這種比法“不倫不類”。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所謂“貸款負擔率”是指房貸每月攤還金額,占家戶年所得比例。根據第一季貸款負擔率統計,臺灣平均為31.81%,也就是全臺灣平均后每個家庭將近3成2的所得要付貸款,比去年第4季減輕3.55%。
但如果以城鄉區分來看,臺北市的負擔率高達61.87%、新北市為52.53%,仍是全臺唯二的2個房貸支出超過家庭收入一半的縣市。
“營建署”官員表示,臺北雖比香港的50.4%、東京40.8%、以及韓國首爾的39.3%高,但仍低于大陸深圳69%、上海80%及廣州79%,頂多只能說是亞洲主要城市第4。
不過,景文科大財金系副教授章定煊批評,這種比法“不倫不類”,因為大陸的經濟結構很像50年代的臺灣,部分人薪資起來,想要買房提升生活質量,但房屋整體供給不及,房價炒高因此負擔率很高。(中國臺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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