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泰(圖片來自網絡)
中國臺灣網6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基隆市議長黃景泰被控涉貪案,基隆地院第三度開羈押庭,今天凌晨3點裁定,黃景泰仍維持200萬(新臺幣,下同)交保,限制住居。基隆地檢署于凌晨4點宣布,不再針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并會按既定偵查計劃全力偵辦。
羈押庭訊從22日晚9時開始,黃景泰由律師楊國宏等人陪同抵達地院出庭。庭訊前,他向媒體表示,“我是清白的”,并說尊重司法程序。
庭訊經2時30分的檢辯攻防,11時30分結束。裁定結果原訂今天凌晨2時出爐,羈押庭法官改延后到今天凌晨3時裁定。
基隆地院發言人王福康庭長說,被告黃景泰原先被裁定以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今天合議庭裁定,仍以新臺幣20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
黃景泰被檢方控告利用職權,向基隆市府官員施壓,圖利建案的建商,且在其議長辦公室,搜出現金500萬。
臺灣“高等法院”21日二度撤銷基隆地方法院的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地院今天凌晨維持交保金額。(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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