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修法”:擬將投票年齡降為18歲。(網絡圖)
中國臺灣網5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9)日審查選舉法相關草案。臺灣“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報告時指出,對于修定將選舉人年齡由20歲降至18歲,世界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是如此。基于擴大政治參與考慮,“中選會”對降低年齡樂觀其成。
臺灣“內政部長”陳威仁則表示,將投票年齡降低為18歲,可促使青年人及早參與政治,享受投票權利,立意良善,但因降低選舉年齡涉及“修憲”,應循修憲程序辦理。(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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