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3日消息 中國臺灣網5月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因不滿遭前陳水扁顧問黃越綏等人指控其侵占紅衫軍捐款等,日前提告求償。臺灣“高院”經審理后,判決黃越綏應該賠償新臺幣100萬元。
臺灣“高院”判決書指出,施明德主張,臺南市議員王定宇指稱倒扁總部帳目不清,募款方式是詐騙集團;閃靈樂團主唱Freddy(林昶佐)指紅衫軍是最大的詐騙集團;前陳水扁顧問黃越綏指施明德“好像俗辣”(俗辣,閩南方言衍生詞語,相當于上海話的癟三,但是比“癟三”更包含有“裝腔作勢失敗”的含義。)拿錢帶著老婆小孩到海外等。施明德提告求償、請求登報道歉。
王定宇等人則稱,質疑反貪腐承諾金的帳目屬個人意見并非陳述事實,此言論為涉及公益且可受大眾公評的事,并無惡意批評施明德。
對此,臺灣“高院”2日判決黃越綏、林昶佐應各賠償施明德100萬、50萬元新臺幣,并登報道歉確定。王定宇部分則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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