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輕判,連長徐信正判8個月最重。(臺媒圖)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軍陸軍下士洪仲丘案7日下午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宣判,18名被告中有13人被判3到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另外5人無罪,判決與社會期待有落差,引起輿論關(guān)注。不少民眾不敢相信法院判決竟然比“虐死一條狗”的刑責還低,還有人拿補教名師高國華涉炒股被判刑1年8月來比,作家九把刀聽聞判決也覺得不平,他直說,“法官根本沒有在乎在凱道上激憤吶喊的25萬人。”
桃園地院認沈威志等6人雖構(gòu)成私行拘禁罪,但不構(gòu)成法定以外處罰罪,認為連長徐信正要負起較大責任,讓徐信正背判8個月成為全案一審被判最重的被告。而原可能面臨最重刑度的陳毅勛,法官認為他對洪實施的操課超出負荷,構(gòu)成凌虐,但陳在晨間操課時,危險系數(shù)沒達到需調(diào)整的程度,沒有證據(jù)顯示與洪死亡有直接關(guān)聯(lián),改依上官凌虐軍人罪(處5年以下)判陳6個月。
洪仲丘案輕判,連長徐信正判8個月最重。(臺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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