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6日消息 中國國民黨第19次黨代會將于本月10日在臺中舉行,有關修改黨章,制定臺灣地區領導人須兼任黨主席規定的消息成為焦點。國民黨組發會向中常會提出黨章修正案,規定該黨執政時期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須兼任黨主席。國民黨中常會6日討論通過該案,不過仍須提交11月10日召開的國民黨第19次黨代會表決。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6日下午召開中央常務委員會,發言人楊偉中會后表示,會中討論通過由組織發展委員會提案,包括臺灣地區領導人兼任黨主席;黨代會由兩年改為一年召開;中常委任期由1年修正為2年;中常委選舉方式改為限制連記法,并規定連記人數不得超過應選1/2。
為能貫徹“以黨輔政、黨政密合”,國民黨中常會討論通過該黨章修正案。
楊偉中會后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多數中常委在中常會中表達支持,中常委也希望強化與黨代表的溝通。
楊偉中轉述,黨主席馬英九說,這次的修正案,都是基層長期以來的想法,黨中央綜合大家意見所提出來的,并并突然冒出來。
馬英九也指示副主席在各自負責的轄區里,強化與黨代表的溝通;同時也要求在19次黨代會文件中詳細說明,這些改革的方案是在什么場合、哪些黨代表所提出來的意見。
盡管會中多數中常委支持黨章修正案,但中常委李德維憂心溝通不足,在19次黨代會能否順利通過。他希望建立“政黨政治、責任政治”,黨中央賦予黨主席多少權力,就應該承擔多少義務。
如果第19次黨代會順利通過此一修正案,國民黨如贏得2016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繼續執政,則原本黨主席任期至2017年的馬英九就必須依照修正后的黨章規定,提早1年交出黨主席職位。對此,馬英九表示,2016年國民黨若繼續執政,他的黨主席任期會少1年多,但他支持,因為黨不能有“兩個太陽”。(中國臺灣網 何建峰)
[ 責任編輯:何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