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1111人力銀行最新調查發現,臺灣上班族平均每月工時221個小時,比規定工時多了41小時,平均每天上班加班2小時。而且,近8成的上班族天天加班,卻領不到加班費,也不能補休假。臺灣宛如“加班島”,工時變相延長,上班族卻只能無奈接受。
據報道,依臺灣勞動方面相關規定,臺灣兩周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相當于每月180小時。但1111人力銀行調查卻顯示,上班族平均每月工時超過200小時,且職位愈高、上班時數愈長,高階主管每月平均工作251小時,基層主管234小時,一般員工213小時。不管是高薪或低薪,都有超時工作的問題。
在收入方面,月薪七萬(新臺幣,下同)以上的上班族,每月平均工時超過236.8小時,工時雖長,相對薪水也高。月薪二萬以下的上班族,平均月工時竟也長達234小時,成為名副其實的“窮忙族”。
對此,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李大華說,職位越高者相對工時較長,顯示責任、薪資與工時成正比。但另一群人,月薪不到二萬元,平均工時也超過220小時,平均時薪等于只有90元,已成了“職場邊緣人”,非常值得重視與關注。
此次調查還發現,77%的上班族受制于“責任制”,加班不能支領加班費、也不補休,每月平均無薪、無假的責任加班達27.62小時。只有23%上班族享有給薪或給假加班的“福利”。
至于哪些行業最容易超時工作?調查顯示,營建、不動產行業每月平均工時278小時,工時最長。其次為傳統產業、制造業235小時。排名第三的是民生服務業,232小時。(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