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委任律師團今天下午至臺灣“高等法院”遞陳報狀。律師說,就王金平假處分抗告案,院方勸雙方和解,經考慮后,認為難有和解及讓步的空間,建請院方諒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昨天下午召開假處分抗告案的調查程序,審判長魏麗娟勸雙方各退一步和解。合議庭庭末諭知雙方再補充相關資料,全案擇期裁定。
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李永裕、林合民下午至“高等法院”遞陳報狀及補充理由狀。林合民指出,和解一事沒有和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商量。媒體提問,若“立法院長”王金平道歉,是否和解有望?林合民答說,應等王金平是不是有道歉以及看道歉內容后,再看后續發展。
林合民說,陳報狀是針對昨天開庭結果而陳報兩事,一是檢附國民黨章37條所制定廉能委員會的設置辦法,二是對于假處分所受損害金額進行量化計算,包括黨譽、黨紀無法貫徹、讓順位黨員遞補立法委員等,這些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因此擔保金建請法院斟酌。
陳報狀指出,感謝院方勸兩造和解的用心和美意,但本件起因是王金平身為“立法院長”卻對“司法”案件為不當的影響,且透過民事保全程序欲脫免政黨監督和黨紀處分,使他規避“選罷法”規定以保有不分區“立委”資格。
陳報狀說,事關“司法”獨立普世價值和“憲政”體制的維護,因此,考慮和解一事無異是建議國民黨對堅持的抗拒“司法”關說、維護“司法”獨立的民主法治基本核心價值妥協,面對這大是大非,國民黨實在難有和解和讓步的空間,建請院方諒察。
王金平被控涉關說遭國民黨撤銷黨籍,臺北地院13日裁準王金平以新臺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后,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可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國民黨委任律師團提起抗告。(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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