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貪遭到起訴,臺“監(jiān)察院”10日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擔任縣長期間收受賄賂等,投出11:1票數通過“彈劾”李朝卿。
據報道,臺“監(jiān)察院”1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監(jiān)委”陳永祥在會中表示,“彈劾案”大致分為南投縣政府采購集體貪污案和李朝卿其他違失案;李朝卿等人利用限制性、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等方式辦理采購招標,收受回扣高達新臺幣3143.5萬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李朝卿投資某公司股數占33.9%,明顯超過規(guī)定上限10%。
臺“監(jiān)察院監(jiān)委”以票數11:1通過“彈劾”李朝卿,南投縣政府采購集體貪污案部分,被彈劾人除了李朝卿,還有南投縣政府建設處長曾仁隆、工務處前處長黃榮德、秘書室簡任秘書張志誼、工務處土木工程科技士李中誠等人。
據悉,李朝卿涉貪案今年3月偵結,共起訴17名官商,縣政府官員除李朝卿外,其余因清楚供述貪污經過,檢方建請宣告緩刑。臺當局“內政部”日前已將李朝卿移送“監(jiān)察院”,并依相關規(guī)定停職處理。(中國臺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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