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少女因父母離異,自小與父親、叔叔等人同住,卻讓她成為泄欲工具。(漫畫來自網絡)
中國臺灣網7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一名少女因父母離異,自小與父親、叔叔等人同住,卻讓她成為父、叔二人的泄欲工具。她多次遭二人猥褻,叔叔還曾伸狼爪性侵。去年她離家到干爸家住,竟也難逃干爸咸豬手。新北地檢署昨(8)日依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少女的父親、叔叔與干爸。
檢警調查,自2008年間,當時小芬(化名)還未滿14歲,叔叔利用與她同住的機會,多次猥褻小芬,還曾用手指性侵,讓她身心受創。小芬父親也是匹狼,自2010年到2011年間,多次借著酒意,強行撫摸小芬的胸部與下體,事后拿錢給小芬,企圖打發她。
2012年間,小芬因為與家人發生激烈的爭執,不想再住在家中,離家出走到干爸家中借住。沒想到干爸也是狼,竟趁小芬熟睡時猥褻得逞。
由于小芬家中復雜,有天老師找小芬聊天時,小芬才向老師哭訴遭最信任的家人猥褻,令她不知該如何是好。在老師鼓勵下,出面揭發三匹狼惡行。
檢方偵查時,三個人都否認犯行,辯稱是喝醉后不小心碰到小芬,絕對沒有猥褻的意。但檢方最后仍然采信小芬說法,昨天偵結將三人依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中國臺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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