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前“僑選監察委員”蔡慶祝被控收賄、濫權調查欣凱電子公司股票上市、南方公司與臺電違約案,臺“最高法院”判處蔡14年定讞。蔡日前曾以罹患心臟病等多種疾病向臺北地檢署聲請延緩入監,未獲檢方同意,檢方昨天傳喚蔡入監服刑。蔡將成為“臺灣歷史”上首位因涉貪污罪入監服刑的“監委”。
當年蔡慶祝收賄100萬(新臺幣,下同),臺“最高院” 判決須依法追繳蔡100萬貪污所得,檢方昨天要求蔡繳出100萬,但蔡雙手一攤,表示沒錢,檢方將全面清查蔡名下資產,必要時查扣追繳。
72歲的蔡慶祝,是第二屆“監察委員”,原任期從1993年到1999年,1997年2月27日他因涉貪遭羈押停職,同年7月7日被免除“監委”職務。
這起貪污案起于欣凱公司因股票上市問題,和臺灣證券交易所纏訟多年,欣凱公司為了順利上市,想迫使臺灣證券交易所放棄訴爭。于是在1995年10月,向蔡慶祝行賄100萬。蔡利用輪值日接受欣凱公司陳情,簽請自動調查,之后提交臺“監院財政委員會”通過糾正案。
全案遭臺“最高法院”6次發回臺“高院”更審,官司纏訟16年,最高院日前判處蔡14年、褫奪公權10年,并追繳貪污所得100萬元定讞。(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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