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當局“勞委會”今天(3日)公布的臺灣企業休“無薪假”的最新統計結果顯示,截止5月31日,臺灣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的人數為1137人,實際休無薪假的人數有813人,方式多半為月休1到4天。與3月底相比,此次通報的人數減少40人,實際人數減少30人。
臺當局“勞委會”表示,先前休無薪假的26家事業單位中,有3家已經恢復正常工作,但另有4家新增通報的事業單位,實際有27家實施休無薪假。
臺當局“勞委會”再次強調,雇主不能單方面決定實施無薪休假,除了必須和勞工協商之外,也應該遵循相關規定,并且簽訂書面協議,才能避免無謂的勞資爭議,事業單位如果有任何違法的情況,勞工可以向臺“勞委會”或各地勞工局及社會局申訴。(中國臺灣網 實習生高旭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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