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31日消息 島內網絡論文代寫廣告泛濫,為避免代寫情形蔓延,臺灣立法機構31日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將對論文代寫廣告與代寫論文者,處以20萬至100萬元(新臺幣,下同)罰款。
據臺灣“東森新聞網”報道,根據臺當局新修訂的“學位授予法”,以廣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以及幫人代寫論文,或協助舞弊方式供抄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者,將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款,并可按次處罰。
臺立法機構有“立法委員”指出,論文代寫廣告在網絡充斥,島內網絡搜索引擎有關論文代寫的廣告與訊息高達613萬條,不只是碩士論文,連教授升等論文都有人代寫,還有提供多種語言服務,招攬學生代寫等,顯示論文代寫情形已達到專業化與企業化發展程度,這種公然誘人犯罪的手法,簡直肆無忌憚。
因此,該“立法委員”感慨說道,為遏止論文代寫風氣盛行,不得不提出修改相關規定,希望這個錯誤現象很快就能消失,藉由此規定,期盼改善論文改寫風氣。(中國臺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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