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21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菲律賓射殺臺灣漁民事件,使臺灣漁民安全問題再次浮上桌面,F在臺灣地區“漁業法”修法草案通過,未來在高風險海域作業,漁船可以雇用傭兵,盡管一名傭兵月高達50萬(新臺幣,下同),但面對上千萬贖金和安全,不少漁民早就希望傭兵合法化。
據報道,過去10年,菲律賓連船帶人扣留臺灣漁船22艘,討海人近海捕魚被欺壓;遠渡重洋到索馬里海域捕魚,又有兇狠海盜持槍挾持,船東只得付了千萬贖金贖人。
現在臺灣地區“漁業法”修法草案通過,未來漁船在高風險海域作業,將可以雇用傭兵。傭兵雖然不便宜,但相對上千萬贖金和自身安全,不少漁民早就期盼傭兵合法化,但臺當局修法目前規定,只有印度洋亞丁灣,或索馬里海域,才能雇用私人武裝保全防衛。而在臺灣地區200海里海域內能不能記雇用傭兵,臺當局“內政部”還要研議。(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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