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26日消息 臺灣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取道路災修工程回扣貪污弊案,南投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全案移由南投地方法院審理。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南投地檢署表示,本案經檢察官積極查證后,確認被告人李朝卿計收取不法回扣3038萬余元(新臺幣,下同),并收受賄賂134萬余元,其中自行向廠商拿取者即達946萬元,與妻舅簡瑞祺共犯部分也有1070萬余元,其余的則分與前后任工務處長及秘書等人。
檢察官認為,被告李朝卿嚴重敗壞官箴,背離民意,請求法院妥慎嚴懲。
報道稱,全案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后,地院稍晚將召開接押庭,裁定已遭羈押4個月的李朝卿是否繼續羈押或交保。(中國臺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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