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地院4日審理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林益世母親沈若蘭落淚翻供,表示后來林益世還多拿了新臺幣300萬元。
起初沈若蘭供稱,2011年間把林益世給的新臺幣800萬元與31萬美元,交給林妻彭愛佳保管。但3日在法庭上,沈若蘭卻當庭翻供,表示林益世只有給31萬美元,并交代那是助選費用,以及新臺幣1100萬元來自林仙保(林父),之后她將這筆錢轉交彭愛佳保管。
法官問為何前后說法不一?她說,自己讀過起訴書后才想起來,林益世另收了300萬元,但她不知情。(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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