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自去年11月30日收押至今,南投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8)日以犯罪嫌疑重大、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延押2月,至此,李朝卿將在牢里過年。
當地法院今天做出裁定認為全案仍有重要證人、共犯尚未到案,且從證人的證述及相關證據內容,認定李朝欽有逃亡、湮滅、偽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自1月30日起,李朝卿延押2個月,將在牢中過年。
全案因檢調單位查出,南投縣政府自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間,經由道路災修工程之名涉嫌向廠商收取回扣至少有10件,去年底發動偵查后,將李朝卿收押。
不過,李朝卿否認涉及弊案,他表示對于縣府發包災修工程從未過問,更無收受賄款,對于為何會有30萬新臺幣現金裝在茶罐內,他完全不知情。對于檢調問及相關金錢流向,李朝卿也交代不清。(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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