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8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28日表示,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6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異地申辦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簽注。
國臺辦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央電視臺海峽兩岸記者提問:日前有消息說,13個開放赴臺個人游城市以外的大陸居民,在北京、上海等六個城市就業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就可申請辦理入臺證到臺灣旅游,請問是這樣嗎?
楊毅表示,大陸公安部門近日出臺了新的便民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6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異地申辦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簽注。這將為更多的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提供便利。
他說,按相關規定,在上述6個城市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憑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暫(居)住證,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可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和簽注。這是一個好消息。(中國臺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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