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立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 “臺灣‘立法院’組織條例”部分條文,臺“立委”津貼補助明文入條例,每人每年可領94萬余元(新臺幣,下同)及健康檢查和油料補助。
按現行規定,臺“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名臺“立委”一定數額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預算,但補助項目沒有入條例,引發討論。臺“立法院長”王金平1日召開朝野協商,由朝野共同提案,將臺“立委”津貼補助項目法制化。
根據朝野協商結論,朝野同意刪除每位臺“立委”包括住宿補助費1.8萬元、研究補助9.9萬元、高速公路通行費、公費助理業務活動費4.2萬元、開會期間膳費1.2萬元、駕駛誤餐費、每年生日禮券、每屆移動電話購置費2萬元,并酌刪移動電話費、文具郵票費、出境交流費及油料補助。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明定,臺“立委”辦公事務等必要費用的項目及標準,每人每年可領約94萬余元,加上油料和體檢費用,比現行減少約86萬余元,省下約9736萬元。(中國臺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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