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今天指出,在偵辦林益世案期間,查出高雄市副議長蔡昌達于擔任高雄縣議員期間涉貪,經檢方訊問后,諭令他3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
臺檢方特偵組發布新聞稿指出,在偵辦臺當局前行政主管部門秘書長林益世涉嫌收賄等案件中,另發現蔡昌達在擔任高雄縣議員期間,與臺灣天山資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顏萬成疑涉有不法。
臺檢方為縝密搜集犯罪事證,在25日上午9時,會同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及司法警察,兵分11路搜索16處所,以被告身分傳喚蔡昌達、顏萬成到案,另以證人身分傳喚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人員及業者等人。
經檢方訊問后,認定蔡昌達、顏萬成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名,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無羈押必要,諭令蔡昌達新臺幣300萬元交保,顏萬成以200萬元交保,其余人員訊后都請回。(中國臺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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