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名陳姓男子讓男大學生喝下摻有藥物的啤酒后,性侵搶劫得逞,法院今天判陳男11年6個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據報道,陳姓男子于2010年9月11日深夜,在某男同志聊天室認識一名男大學生后,佯稱若陪他喝酒聊天一次,就可獲得3500元(新臺幣,下同)。大學生不疑有他,與陳男相約。
陳男心中早有盤算,帶著數瓶啤酒前往大學生的租住處,將管制藥品舒樂安定片摻進酒內讓大學生喝下后,對大學生性侵得逞,并搶走大學生屋內的3000元現金及1臺攝影機。
被害大學生清醒后,發覺房門旁有擦拭過后的衛生紙團,且肛門有不明液體殘留,將不明液體留存后,由輔導員偕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2人是你情我愿,且這名大學生始終是清醒的,并未遭下藥迷昏。
一審認為,大學生的尿液經檢驗呈現陽性反應,且若是合意性交,陳男沒有下藥的必要,而且陳男事后也未給大學生說好的3500元,因此不采信陳男說辭。(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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