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中一名弱智父親被控涉嫌對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小女兒進行猥褻,全案審理過程中,法官認為該名弱智父親“再犯率低”,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并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社工單位了解,其實在10年前訪視時,就發現該名弱智父親也曾經對另一名女兒有過疑似猥褻行為,評估認為該家庭功能不好,而且也屬低收入戶,應高度關懷。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查出,該弱智父親在對女兒進行猥褻行為時,經女兒喝斥后隨即停止,審酌其患有輕度精神障礙,再犯率低,且小女兒也愿意原諒,因此做出緩刑判決。(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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