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一名從臺灣東吳大學物理系畢業的男子,于2001年到一家公司應聘時,自稱是臺灣大學物理系畢業、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固態物理學博士,并佯稱因為搬家遺失畢業證書,后被公司查覺提告后,他竟辯稱“我是‘臺灣的大學’畢業,沒說是‘臺灣大學’”。
這名53歲的馬姓男子,在2001年應征伊諾瓦公司工程部協理一職,并在該公司任職4年多。當時男子向公司聲稱自己是臺灣大學物理系畢業、并擁有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博士學位而獲得公司錄用。但在報到時佯稱畢業證書因搬家時遺失,直到后來公司查覺他學歷有異,因而將其告上法庭。
經調查臺大造船系有一名馬姓畢業生,但不是該名男子,于是傳喚他到庭說明。該男子在法庭上辯稱“我是‘臺灣的大學’畢業,可沒說過我是‘臺灣大學’畢業的。”事后該男子承認造假,法院依詐欺取財和偽造文書等罪判處他5個月徒刑,罰金15萬元新臺幣定案。(中國臺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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