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1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zhàn)之子連勝文遭槍擊案二審首度開庭,槍手林正偉今日仍堅稱誤擊,但法官質(zhì)疑他何以明知逃不了還行兇,認(rèn)為疑點很多,下次開庭將傳連勝文。
報道指出,全案源起于連勝文2010年11月26日參選前夜,在幫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臺時,遭綽號“馬面”的林正偉槍擊,子彈穿過連勝文左臉,打死臺下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圣。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林正偉并求處極刑,但板橋地方法院月前改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林正偉24年。
案件上訴后,臺灣“高等法院”今日首度開庭。法官問林正偉究竟要殺誰、為何在選舉場合眾目睽睽下行兇令人費解。林正偉答稱是要教訓(xùn)陳鴻源,當(dāng)時沒想那么多,并否認(rèn)受人指使。至于槍枝來源,林正偉仍稱來自已故的黑道人士林明勇。
法官追問,陳鴻源和連勝文外表體型差異大,怎會誤認(rèn)。林正偉回答真的是打錯人,當(dāng)天不知會有連勝文“當(dāng)時場面我也會緊張”。
法官訊問后認(rèn)為全案離奇、不可思議,并于庭末表示,被告仍不肯明講,無助于厘清案情,下次開庭會傳喚連勝文等人,訊后裁定“馬面”還押。(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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