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一名年輕女子,小時候痛失雙親,由祖母辛苦養大。不料女子7年前遭到同住屋檐下的堂叔性侵,糾纏期間長達6年。女子逃家躲避,之后僅回去探望祖母3次,卻仍難逃堂叔魔爪。直到去年9月,女子再次遭到堂叔玷污,她才鼓起勇氣指證堂叔惡行。女子因遭堂叔屢次性侵,導致性取向改變,行為舉止變得十分中性。板橋地院審理后,認定女子遭堂叔性侵27次,采用一罪一罰制,判堂叔收監162年。
堂叔一度否認性侵姪女,辯稱女子是在胡言亂語。臺檢方拿出DNA鑒定報告,反問堂叔,“為何在她體內采集到你的精子?”鐵證面前,堂叔才承認犯行。受害女子表示,“16歲前,我是喜歡男生的。可是堂叔毀掉了我的性取向,害我從此不再愛男生。”(中國臺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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