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經濟建設部門昨晚公布近22頁宇昌案報告,指出宇昌案只依蔡英文、何美玥、蘇貞昌一紙兩頁極機密公文,不僅案名不清、公司名稱混淆、沒有計劃書、沒有評估報告、不見內外部專業評估記錄、不見各種會議審查記錄,即當作宇昌投資及撥款依據,這是臺灣發展基金成立至今唯一的一個特例。
劉憶如說,臺灣發展基金投資宇昌,重點不是投資案的賺賠,但要確保程序正義,因為唯有遵守程序,才不會發生兩三個人說了算的情況。
報告指出,臺灣發展基金是臺灣民眾的錢,自成立至今,直接投資公司共有39家,其中只有6家是經過項目核準,其中包括宇昌,但只有宇昌僅依據一份3人簽署只有2頁的極機密公文,即撥款投資,其它5件申請案均具備具體名稱,且經各種審查,經過多人核準。
報告還指出宇昌案的特殊之處。目前,臺灣發展基金共直接投資12家生技公司,除宇昌外,其余11家公司都遵循臺灣發展基金一般作業流程,唯獨宇昌生技是以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項目核準方式辦理。
劉憶如昨再度呼吁蔡英文,必須承認她問的問題沒有錯,且民進黨是誣告。(中國臺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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