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桃園縣一名金毛犬的飼主,將狗兒放入龍潭大池游泳2小時,最后見狗兒體力不支,卻不出手救起,導致狗兒下沉溺斃。桃園檢方今天依違反“臺灣動物保護規定”起訴飼主。
據臺媒報道,桃園地檢署表示,51歲黃姓男子日前將飼養7、8年的金毛犬,帶到桃園縣龍潭鄉龍潭大池游泳,但狗兒游泳2小時后,體力耗盡,狗兒努力想爬上大池旁的浮臺,但飼主卻僅在一旁觀看,完全未出手搭救,直到金毛犬掙扎5、6分鐘后,逐漸下沉溺斃。
檢方表示,黃姓男子的行徑引起公憤,遭到當天在龍潭大池舉辦活動的水上運動推廣協會人士發現,報警處理,告發飼主的不當。
目擊者表示,當天有很多游客都在觀看該犬,并且有游客向飼主表示,狗兒都已經沒力了,為什么不救牠,但飼主卻不理會。
飼主直到狗兒下沉才下去打撈,但是卻未立刻發現狗兒遺體,心慌逃離現場,直到晚間才繼續回到現場打撈。
檢方表示,“動物保護規定”是希望告知飼主深知,動物的養育與對待已經不是個人喜好問題,更牽扯到道德問題,否則將觸及法規責任。黃姓男子先將狗兒放入池中,卻又任其溺斃,依違反“動物保護規定”起訴。(中國臺灣網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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