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監守自盜的故宮研究助理葉麗珍,15日凌晨從廉政部門被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時不發一語,檢方訊后向臺北地方法院聲押獲準。(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涉嫌監守自盜的故宮助理研究員陳耀東,15日凌晨從廉政部門被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時不發一語,檢方訊后向臺北地方法院聲押獲準。(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11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故宮博物院文創營銷處助理研究員陳耀東、研究助理葉麗珍,涉嫌重制《龍藏經》等上千筆影像私售牟利。15日凌晨復訊后,臺北地方法院認為兩人涉犯“公務人員利用職務犯背信罪”、侵害他人財產權違反著作權法規,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裁準羈押禁見。該案項目人員指出,本案凸顯臺北故宮內控失靈,重要文物保管豈容陳、葉兩人只手遮天,不排除更高層級涉案。
據報道,陳耀東凌晨步入臺北地檢署時神情自若,搖頭否認盜售珍貴文物,對詢問是否遭人誣陷,微笑點頭回應;而葉女則以雙手遮臉不發一語。陳偵訊時表示,祥禾取得《宋畫全集第四卷》授權出版案,基于愛護文物、不忍出版品堆在倉庫發霉,才好意協助促銷。葉女坦承所有光盤是她借來的,但因想留下來自己欣賞,家中又存放不下才暫放男友公司。兩人說詞不一,檢方聲請羈押。
辦案人員發現,葉取得文物數字檔案的正當理由,有廠商申請印制商品、營銷需求兩類,但臺北故宮均會在行銷需求的數字檔案上加上水印,但葉屢編借口要求不要加印以取得原檔。另外,葉出資由男友成立的祥禾國際,實際經營則由陳與葉一手掌握,不僅在祥禾搜扣陳的支付申請憑證,也在陳的辦公室查到祥禾存折。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召開聲押庭時兩人否認犯行,但臺北故宮文創處處長蘇文憲作證指出,陳所借《永樂大典》、《龍藏經》等圖檔,已依規定繳回、銷毀,并有臺北故宮數字影像檔案申請表為證。而從檢察官勘驗光盤內容可知都是故宮特殊的拍攝手法,足認在兩人經營的祥禾公司扣到的光盤是非法重制品,也因只有兩人接觸過這些光盤,所以復制臺北故宮珍寶光盤一定是他們。
法官認為《永樂大典》、《龍藏經》經典授權流程,都沒有復制光盤外流的需要,《永樂大典》甚至還未進入任何印制流程,沒有依職權復制光盤交給得標廠商的可能。《龍藏經》的經銷也不需取得復制光盤,在沒有交付光盤必要下,這些經典遭復制,更可認定是兩人擅自重制臺北故宮館藏。(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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