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新北市胡姓男子在網絡上認識一名昵稱“小安”的13歲少女,2人相約見面發生性關系,“小安”答應后,還找來2位名好友,自稱“是欠干的女生”,到胡姓男子住處大玩4P性愛;板橋地方法院依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嫌,判處胡姓男子2年徒刑,可受保護管束緩刑5年。
據報道,判決書指出,胡姓男子(21歲)在電子工廠當作業員,今年2月9日,胡姓男子在網絡聊天室認識就讀初一的少女“小安”(13歲),詢問“小安”“所以見面愛愛你也不怕啰”,“小安”回答不怕,還邀約另2名好友,就讀小六的小芬(12歲)及初一的小欣(13歲)一同加入,并留言給胡姓男子說“我們是欠干的女生”,隨后相約到胡姓男子住處。
一開始胡姓男子和3名少女玩“國王游戲”,輸了就要脫1件衣服,待4人全裸袒裎相見時,開始大玩4P性愛游戲;隔日胡姓男子意猶未盡,先約“小安”和“小欣”玩3P,數日后再約小芬到他家發生性關系。
直到“小安”因晚歸遭父母追問,便謊稱被胡姓男子下藥性侵,“小安”父母憤而報警提告,未料胡姓男子提供網絡聊天室的對話內容給檢方,檢察官見少女自稱“是欠干的女生”,感到震驚,加上3名少女皆坦承是自愿和胡姓男子發生性關系,因此僅依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將胡姓男子起訴。
板橋地方法院9日開庭,胡姓男子與小安、小欣父母達成50萬元新臺幣和解,小芬自始不從到庭,僅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法官考量胡姓男子犯后有悔意、沒前科,與2名被害少女達成和解,且獲得原諒,因此宣判胡姓男子緩刑,全案可上訴,但胡姓男子表示不會再上訴。(中國臺灣網 馮江)
[ 責任編輯:馮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