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日下午舉行的第三屆海峽新聞出版業發展論壇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代表總署發布了決定在福建先行先試的五條出版方面的惠臺政策,并要求福建省新聞出版局制定具體辦法抓好落實。(中國臺灣網 楊麗 攝)
中國臺灣網6月12日廈門消息 在今日下午舉行的第三屆海峽新聞出版業發展論壇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代表總署發布了決定在福建先行先試的五條出版方面的惠臺政策,并要求福建省新聞出版局制定具體辦法抓好落實。
這五條惠臺政策具體是:
1、對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比照內地企業實行;
2、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排校制作服務公司,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等印前工作;
3、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以獨資、合資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電影產品)的發行服務;
4、允許臺商在福建省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從事音像制品制作業務;
5、對臺灣版權作品,福建省認可臺灣相關機構出具的版權歸屬證明。(記者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