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屏東縣吳姓男子因小兒子被圍毆,于是伙同大、小兒子向對方營業場所連開4槍,雖未打中仇人,但父子3人同被判8年有期徒刑及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
據報道,吳姓男子小兒子于2008年5月間,在屏東友人住處聊天時,遭蔡、林2名男子圍毆。3個多月后,吳姓男子伙同大、小兒子展開復仇,分持2把改造手槍,前往對方營業場所,確認蔡、林2人在屋內后開了4槍。蔡、林兩人低頭閃躲,沒被射中。父子3人事后為掩飾只有1人持槍犯案,只留下1把槍,并將另1把掩埋處理,但屏東警方據報將父子3人逮捕后,仍查出真相。(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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