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小媽媽拋嬰事件引發島內討論。據臺當局“教育部”統計,2007年中小學生懷孕向學校求助有45件、2008年108件、2009年134件,3年內增加2倍。
臺“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2007年在校學生懷孕件數為180件,其中中小學類別有45件,高中職有83件;2008年在校學生懷孕數為433件,中小學為108件,高中職為63件;2009年在校學生懷孕數為869件,中小學為134件,高中職398件。
臺當局“教育部訓委會組主任”柯今尉今天受訪時分析,2005年臺“教育部”訂定要點規定,不準學校將懷孕的女學生退學、要求轉學等,且要協助女學生完成學業,如女學生生產期間遇到考試,學校要個案處理,或是懷孕期間不能上體育課,學校也另外評量。
柯今尉說,因學校會進一步聯系醫療或是社政單位,提供懷孕女學生各項協助,因此求助人數增加,女學生較愿意向學校求援,而不是私下解決。(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