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臺北市長郝龍斌在五市選舉前夕,引用民調拉票,違反“選罷法”,將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臺北市選委會監察小組下午舉行會議,討論郝龍斌于11月20日在國民黨臺北市黨部黨慶大會致詞時,引用國民黨內民調數據一事。
監察小組表示,27名監察小組成員一致認為,郝龍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的規定,初步決議開罰50萬新臺幣,呈報選委會通過后,就可開罰。對此,臺北市政府發言人趙心屏說,尊重選委會,郝龍斌會依法繳罰鍰。(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 責任編輯:劉海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