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控告臺灣壹周刊加重誹謗案今(21)日一審宣判,馬以南勝訴,壹周刊支付120萬(新臺幣,下同)賠償金,并在臺灣四大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今年7月,馬以南被壹周刊爆料利用特權施壓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讓自己的小叔馮丹白擔任臺灣私立明新科技大學校長;又稱馬以南利用特權安排婆婆住進床位難求的臺北市立兆如安養護中心。
馬以南當時發表聲明回應稱,“本人從未以電話或任何形式向吳清基關說人事,”并認為壹周刊沒有就“在何時、透過何種方式、向何人關說”善盡查證責任。她委由律師按鈴控告壹周刊加重誹謗。
臺灣士林地院今日一審宣判,馬以南勝訴,壹周刊支付120萬賠償金,并在臺灣四大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中國臺灣網 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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