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收賄案,臺北地方法院22日開庭。涉嫌收賄的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被控與委任律師張權在偵查中串證,李春地當庭認罪,但張權否認涉及偽證罪嫌,強調只是轉達意見。
據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日上午傳訊涉嫌偽證罪的李春地、張權,及被訴收賄的葉宗鎰、段美月四人,進行審理。對被控拿200萬元(新臺幣,下同)賄款中的120萬元,購買停車位,透過律師與二哥李春壽、妻姐江素美,勾串資金來源涉嫌偽證部分,李春地坦承不諱。
張權則否認涉及教唆偽證。他表示,僅接受李春地委任擔任辯護律師,討論所涉貪污案,“當時李春地只是說,請你去向我太太確認車位資金來源,是怎么一回事。”這些舉動都是辯護律師的責任,只是幫忙轉達,并沒教唆偽證。
另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科執達員葉宗鎰坦承收1萬元,替律師邱創舜妻子段美月查民事案承審法官姓名。(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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