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日前在法庭上承諾他若獲交保,會在一周內要求陳致中速簽授權文件,提前把被凍結的5.7億元(新臺幣 下同)匯回。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昨日強調,5.7億已透過“司法互助”處理,對陳水扁家龐大海外資產,“一毛錢都不能放棄,都要設法追回來!”
17檔投資 短期內難交割匯回
黃世銘表示,陳水扁家在瑞士的68檔股票、基金,目前僅交割匯回51檔,約700余萬美金,另有價值約290余萬美金的17檔證券投資組合,因牽涉海外印花稅、賬號錯誤等問題。臺灣銀行方面已告知臺特偵組,短期內恐怕很難交割匯回。黃世銘說,陳水扁家海外的投資相當復雜,光是尚未匯回的這17檔證券及外幣基金投資,就涵蓋了美國、日本、瑞士、法國、德國、英國等國家。
黃世銘指出,陳水扁家在瑞士的2100萬美金,臺特偵組目前只收到陳水扁家匯回的452萬余元美金,及51檔證券投資組合、價值約700余萬美金,合計1100余萬元美金,約占海外七億的五成多,還有近千萬美金未匯回。
黃世銘指出,陳水扁涉及貪污重罪,在一審、二審都被重判,顯示他犯行重大,確實有逃亡的可能性。因此他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未消滅,臺特偵組在延押庭上已經說得很清楚。
不管匯回多少錢 一毛都不能少
黃世銘強調,不管匯回多少錢 一毛都不能少。陳水扁家海外資產有無匯回、匯回多少,都與羈押要件無關。陳水扁家目前仍留在海外的龐大資產,他要求臺特偵組務必竭盡全力,把錢全數追回來。
臺特偵組透露,2008年11月,臺特偵組發現陳水扁家在臺灣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藏有8億現金,其中5.7億元被洗錢到瑞士威格林銀行。臺特偵組同年起訴陳水扁家四大案后,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遞出陳報狀,表示愿意認罪,并同意將海外7億及5.7億元匯回。
去年1月21日,臺北地方法院召開陳水扁案準備庭時,陳致中夫婦向社會鞠躬認罪,發表聲明愿將海外資金主動匯回。去年12月,“二次金改”弊案偵結,陳致中態度突變,不但拒不認罪,還否認5.7億元是不法所得,海外資產的洗錢責任全推給母親吳淑珍,導致5.7億迄今仍無法順利匯回臺灣。 (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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