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綜藝節目《麻辣天后宮》主持 利菁
中國臺灣網4月7日消息 島內變性藝人利菁被控于主持節目時,教唆夜店公關影射臺灣藝人楊宗緯攜夜店女子上賓館。利菁一審獲判無罪,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臺北檢方上訴,二審判決利菁以及節目制作人黃琳容無罪定讞。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2008年3月24日,一名龐姓夜店公關在《麻辣天后宮》節目錄制時,曝料影射楊宗緯帶夜店女子上賓館。龐姓公關后遭楊宗緯提告,并遭法院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臺北檢方因懷疑龐姓男子曝料可能是利菁教唆,后又對利菁及黃琳容分案調查并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認為2人雖負責討論節目流程,但不具有防堵來賓不實發言及媒體報道的義務,因此判2人無罪。案件上訴至二審,臺灣“高院”仍維持原審判決,判決利菁、黃琳容無罪確定。(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 責任編輯:劉海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