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海協會和臺灣;鶗I導人第四次會談簽署的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 3月21日生效,但無中介業者簽約引進新漁工。臺灣東港大陸漁工岸置處主任蔡財安說,主因是中介保證金門坎過高,臺當局“漁業署”已下修改善。
蔡財安表示,并不是大陸漁工不來臺灣了,兩岸從3月21日至今,仍無合法引介大陸漁工的簽約案件生效,主因是臺灣中介業者的申請門坎過高。他指出,大陸漁工來臺,除了透過大陸合法經營者提供人力資源,臺灣的中介業者也必須依法提出足額的保證金,但金額過高,使得可以申請成為合法中介業者的機構多持觀望態度。
他說,臺當局“漁業署”特許的合法中介業者省漁會,根本沒做過大陸漁工中介工作,不知道要與大陸哪一家經營業者簽約,以引進合法大陸漁工。他分析,臺灣船主、臺灣中介業者、大陸經營公司及大陸漁工四方都要簽約,少了一環,當然至今仍無一機構完成簽約,也無法引進合法大陸漁工。
有關實際作業的難處,他說,“漁業署”原本規定若引介200個大陸漁工,中介公司必須準備800萬元(新臺幣,下同)保證金,門坎過高,可申請成為中介業者的各地區漁會、人民團體及公司行號都在觀望。后來“漁業署”下修標準至引介100位漁工,須準備400萬元保證金,還是沒人提出申請。
蔡財安表示,直到“漁業署”再度下修保證金門坎為引介200位,必須準備500萬元保證金,且允許先只引介40位,準備100萬元保證金,每加40位,再加100萬元保證金后,才開始有業者提出申請。
臺灣近期是否有漁工短缺?他說,沒那么嚴重。以近海漁工而言,最大一批流動發生在農歷過年,接下來則是 5、6、7月間,只要“漁業署”能在此之前,讓實務運作生效,臺灣漁業仍可正常運作。(中國臺灣網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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