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形象一向良好的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似乎樹大招風,又被臺灣民眾投訴欠繳健保費,說她已積欠了3年,大約21萬元新臺幣的健保保費。對于這樣的說法,臺灣“健保局”今天(24日)為了林志玲親上火線澄清,強調林志玲沒有違規,而且保費已全部補清了。
對于今天臺灣某周刊的報道,臺“健保局”為島內第一名模親上火線澄清,強調林志玲沒有違法,她的確在2007年3月辦停保,但今年已經復保,而且積欠的費用21萬多元新臺幣也通通繳清了。 臺“健保局”臺北分局專委葉逢明出面澄清說,“林志玲其實在2007年3月就已經從區公所改到第一類雇主的身份投保,她依最高級的保費標準,一個月要繳新臺幣5992元,我們從2007年到現在的應繳保費,都已追回。”
林志玲的母親吳慈美對于臺灣某周刊報道女兒積欠健保費,也回應說“都是公司在繳的,怎么會有這種事?我現在也正在查,怎么會這樣子?志玲真的好倒霉,(林志玲)捐公益也是不遺余力啊。”(中國臺灣網 張辰劍)
相關閱讀:林志玲3年沒繳臺灣健保費 民代批不公平
[ 責任編輯:Jens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