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39歲男子陳永明擔任臺軍聯勤儲備中心士官長期間,因沉迷職棒簽賭負債累累,利用職務機會,偷將營區內價值2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滅火器舊鋼瓶及鋁板,以10多萬元賤賣,直到退伍后才被查獲送辦。高雄地院審理后,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器材罪及《刑法》賭博罪,判陳永明12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
判決指出,2006年間,陳永明在聯勤儲備中心海用總庫平海分庫服役,擔任士官長職務,經單位士兵介紹認識職棒簽賭組頭白育嘉,竟利用營區內電話與白對賭中華職棒,并透過營區內外郵局,進行押注金匯款及賭金提領,總計在營區內賭博10次。
來年九月,陳永明轉任平海分庫料一組小組長,負責軍品接收、儲存及管制業務。不料他因債務問題急需用錢,竟和同袍詹裕禮共謀,假借處理單位廢棄物名義,多次聯絡廢棄物處理商蘇靖貴駕駛大型廢棄物清運車進入營區,將大批的滅火器舊鋼瓶及總價超過200萬元的鋁板,陸續運出營區過磅秤重,以廢五金價格變賣牟利。直到陳永明退伍,平海分庫清點軍用品察覺器材短缺,才揭發這起貪瀆弊端。(中國臺灣網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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