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31日消息 臺灣地區(qū)的離婚率節(jié)節(jié)攀升,有商家看準這塊商機。職業(yè)的離婚證人不僅標榜24小時服務,甚至陪到戶政事務所蓋章見證。除了證人費,有些當事人還會包紅包,離婚證人案子接得勤一點,月入可接近10萬元(新臺幣,下同)。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平均10分鐘就有1.2對怨偶離婚,看準這塊市場,市面上出現(xiàn)許多離婚事務所,有的結合征信社,有的和律師合作,甚至跑單幫,標榜24小時到府全時服務。
擔任離婚證人的巫錦勛表示:“一般離婚比較不想讓周遭朋友親戚知道,他們第一個想到征信社可以幫忙,現(xiàn)在市面上報章媒體小廣告多,很多沒工作想賺點錢,就來當離婚證人!
一般征信社行情,撰寫費加證人費6000元起跳;律師因能協(xié)助處理較復雜的財產(chǎn)、贍養(yǎng)費問題,所以6000元到1萬元不等;至于跑單幫的削價競爭,一個證人只收1000元都有。
有的人天天跑攤,筆記本上記著滿滿的Case,勤快點加上紅包,也有人月入近10萬元。巫錦勛說:“怪怪的會有點啊,我們也沒有勸他離婚還是不離婚,只是當個證人,這紅包(證人費)是習俗。”
報道說,畢竟是“勸離不勸合”,這些離婚證人在見證的同時,還是很矛盾的希望當事人能夠想清楚,這錢也能賺得比較安心。(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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