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案中與扁家金錢關系剪不斷、理還亂的,要屬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家族。馬家為了并購國民黨黨營事業復華金控,一家子都受吳淑珍的牽制,除了派人送2億元(新臺幣 下同)現金求吳淑珍“別插手”,還協助扁家匯款,全家幾乎都吃上洗錢官司。
臺檢方特偵組起訴“馬家幫”成員包括元大創辦人馬志玲、前總經理馬維建、前營運長馬維辰以及馬家事業伙伴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杜麗萍是特偵組偵辦元大的最重要線頭,去年11月陳水扁案第一波起訴前,檢察官一度以洗錢犯嫌重大向法院聲押她,但事后裁定交保,她還鬧出自殺傳聞。
杜麗萍供出元大曾進貢扁家現金,證詞讓元大涉案案情急轉直下。特偵組去年11月27日首度搜索、偵訊她時,她坦承2005年元大洽談復華金合并案時,馬維辰要她到吳淑珍家作客,表示希望元大并復華的事,請吳淑珍別插手,保持中立,讓市場機制去解決。馬維辰還要杜麗萍轉話給吳淑珍,會給吳淑珍2億元政治獻金,用水果箱載去陳水扁家。
馬家和吳淑珍搭上線后,2006年“紅衫軍”倒扁期間,吳淑珍和杜麗萍說有一批“東西”想請馬家保管,杜麗萍于是和吳景茂、陳水扁辦公室前出納等人,開著旅行車在國泰華銀行見面,將74億元現金載往元大花園廣場藏放,由馬維建招呼、搬錢,將錢匯往外地。
特偵組追查元大集團和扁家的關系,查出連馬志玲也牽涉其中,幫吳淑珍進行海外投資理財,特偵組認為“馬家二老”與涉案的“馬家二代”就洗錢有行為分擔,依法起訴。但有關馬家給陳致中、黃睿靚的600萬元結婚禮金,雖引發臺灣輿情嘩然,但檢方并不論罪。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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