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動新聞以全新的寫實動漫方式呈現新聞。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蘋果》強調動新聞為新聞呈現的創新作法,盼各界尊重,但會虛心檢討尺度。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臺北市長郝龍斌昨晚出示公文表示,市府以動新聞違反“兒少法”媒體分級規定,裁處壹傳媒最重罰鍰50萬元新臺幣。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中國臺灣網11月26日消息 臺灣《蘋果日報》上周一推出“動新聞”,寫實手法立即引爆各界討論,臺北市政府昨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開罰壹傳媒50萬元(新臺幣,下同),要求予以分級,否則可每天開罰30萬元,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業。勵馨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將到《蘋果》抗議,要求立即停播。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蕓昨也公開表示:“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動新聞是《蘋果》以寫實動漫呈現的新聞作法,手機可下載,網絡也可點閱。上周推出后,看過的民眾反應兩極,有人覺得非常酷炫,有人則認為太腥膻色。
違反媒體分級 裁處最重罰鍰50萬
報道稱,臺北市長郝龍斌昨說,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描述暴力、性侵、兇殺案細節,對兒少身心有嚴重不良影響,“我自己也是家長,不希望孩子從網絡上看到動新聞”。依違反“兒少法”第30條第12款違反媒體分級規定,裁處壹傳媒最重罰鍰50萬元。
臺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市府昨查看動新聞熱門點閱內容發現,有3則新聞:大學生玩3P、獸父奸幼女、鐵鍬殺妻,皆屬過度描述犯罪與性行為,應標示限制級,并設立身份認證機制,禁止未成年者下載瀏覽。若今檢視動新聞仍未分級、未設未成年者排除機制,可依“行政執行法”每天開罰30萬元,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業。壹傳媒須在30天內繳罰款,但可向臺當局“內政部”提訴愿,訴愿成功將還回罰款。
臺當局研商“動畫式新聞”管理規范
臺當局“行政院”昨也召集部門研商“動畫式新聞”管理規范,強調內容若違反“兒少法”及“電信法”,將嚴格稽查、貫徹執法,也歡迎民眾檢舉。臺當局“內政部長”江宜樺說:“看了幾個例子,確實用動漫畫模擬犯罪、性侵、暴力、自殺等過程,是很不好的示范。”臺當局“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將委托民間團體搜證,若涉刑事案件,會移送“刑事警察局”。
“立委”關注動新聞 態度不一
臺灣“立法院”昨審查NCC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立委”質詢重點都在動新聞。“立委”吳育升形容,動新聞是成年漫畫普遍版,已抵觸社會基本核心價值,呼吁NCC這兩天拜會壹傳媒負責人,提出道德自律勸說。
也有“立委”為動新聞緩頰。“立委”趙麗云認為,應先要求壹傳媒自律,若動新聞能以收費避免兒少接觸煽情內容,“至少也是壹傳媒自我規管的誠意,是負責任表現”。“立委”蔡煌瑯說:“動新聞是創意、新聞突破,如適度調整,不要著重描述聳動新聞,也可說是新聞未來趨勢。”
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
NCC主委彭蕓表示,以她27年新聞教授資歷,不認為動新聞是新聞,“新聞就是新聞,沒有動不動的問題。”并直言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也呼吁其它新聞臺勿引用動新聞畫面。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說,上周陸續接獲民眾投訴動新聞不妥,據“電信法”第8條,若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可要求電信事業停止提供。NCC已責成中華電信研究能否阻斷手機下載動新聞,但此舉涉違反新聞自由,須跨部門商討。
專家:沉淪社會新聞無存在意義
臺灣師范大學大傳所教授胡幼偉昨表示,動新聞題材幾乎全是社會新聞,“這種讓社會沉淪的信息,有何存在意義”?臺灣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認為,動新聞確有侵犯人權情況,但由縣市政府直接處分也有爭議,NCC應說明或訂定規范原則,不該全由地方政府處理。民眾周正洋說,動新聞的確精致有趣,“但太多社會新聞了,看久讓人很不舒服,多選些不同題材會更好”。
多個社團今赴《蘋果日報》抗議
臺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團體,今將至《蘋果》抗議,要求壹傳媒立即停止侵害當事人人權的模擬新聞手法,主管機關也應即主動調查,在動新聞未改善前,應嚴格審查壹電視頻道執照申請案。臺北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尊重媒體報道自由與商業考慮,但動新聞易使未成年者產生模仿行為,至少應分級。
《蘋果日報》總編:會虛心檢討
面對各方責難,《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昨強調,動新聞無意測試任何人底線,對外界批評內容會虛心檢討、改善,但動新聞是媒體呈現新聞的一種新作法,盼主管機關尊重媒體在新聞呈現方法上的創新方向與嘗試。另針對臺北市府開罰,馬維敏表示,尚未收到裁罰公文,無從響應,對于動新聞尺度問題,內部會再研究。(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