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針對陳水扁所涉公務機要費案衍生出的偽證案,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下午傳喚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4人出庭。吳淑珍日前重新委任律師,據臺灣媒體了解已遞狀向法院表達速審速結、讓子女緩刑等訴求,希望能直接進入審理程序,等于要求法院直接辯論終結。
另一方面,前臺北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昨日翻供,坦承以新臺幣1000萬買官,一般認為,這樣的訴訟策略利對她利多于弊,雖然她一再表達對吳淑珍“過意不去”,但畢竟陳水扁夫婦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吳淑珍更是多次豁出去說“直接判我死刑”,陳敏薰的認罪,對陳水扁夫婦而言已經不重要。
本案進入二審后,吳淑珍原本無意請律師,臺灣“高等法院”指派義務律師羅子武上場為她辯護。但首度開庭后她改變主意,重新回聘一審律師林志忠、陳國華。為避免重演陳水扁一審時半途解除委任律師的情形,“高等法院”仍要求羅子武隨時待命。
吳淑珍透過律師遞狀,希望偽證罪能夠直接進入審理程序,等于要求法院直接辯論終結。預料她與子女將不會對相關事實、證據多所爭執,主要仍是希望再減輕刑度,并要給予子女緩刑。本案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一審均被判刑6個月,雖然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但可選擇社會勞動代替入監。吳淑珍則因教唆偽證被判刑1年。(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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